抬媽媽落街

廣州很多住宅樓宇是沒有電梯的,一般都有九層樓高.住客實在不用光顧健美中心.我問同事如果老人家住在頂樓怎麼辦,豈不是要幾個小時才能夠走到地下,然後再用幾個小時回家,若是身體有毛病
或者是不良於行又如解决呢?答案是終生從此不用下樓了,那火災呢?好運的話由消防員救出,不好彩的就等着收保險金.
但是這樣的情况亦替一些民工帶來了賺錢機會,就是將老人家抬落樓,每次五元,據說是會用一張椅抬,兩個人一前一後.也不容易.
較早前政府建議為大厦增設電梯,由業主集資,但遭到反對,原因是二樓和三樓等低層業戶不肯集資,理由是他們不需要用電梯.表面上看是自私,但從業權受保障角度看是合理的.假定有業戶買樓時就是因為喜歡大厦沒有電梯,不用繳交維修費,而高層買家則可能以較低價錢購買,那麽今天是沒有理由去干預他們當日所作出的决定.香港亦曾出現類似案例,地下業主反對繳交大厦集資維修費,理由是他不需要用大厦設施,污水倒到街上,不用樓梯,電梯等.法庭最後判他勝訴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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